为加强党员的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每年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2、党课的内容:系统地讲解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常识和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党课的内容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力求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
3、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
4、党课辅导教师一般由在党支部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党课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党性修养,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深入的研究,并且在党员中有一定的威望。党课教员要掌握每一时期的党课教育计划,对党员队伍状况有比较深入的调查和了解。在接受任务后,要认真备课,要理论联系实际,在讲课中,不仅要把基本道理讲清,还要联系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5、党支部在搞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出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如有必要,可请求上级党组织,争取上级党组织的指导。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6、做好党课教育活动记录,建立党课教育资料台帐,专人保管,存档备查。记录的内容包括:党课授课时间,地点,主持人,教员名单,参加人员名单,授课内容,党员讨论要点。归档的材料包括原始记录、党课知识测试题目,试卷及成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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